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公布,明确10类违规行为,严禁提前招生、选拔学生、违规收费等行为,保障招生公平公正。
负面清单内容

序号
违规行为
1
提前组织招生,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2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3
通过文化课考试、面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4
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集团化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跨校流动
5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6
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7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提供场地
8
收取"择校费""意向金"等;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9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10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温馨提示
- 以上10类违规行为均在禁止之列,家长如发现学校存在上述行为,可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反映。
- 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均衡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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