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2026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 年龄要求:不超过20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婚姻状况:未婚;
4. 服役意愿: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二、政治和身体条件
考生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体格检查由市级征兵办统一组织,按义务兵征集标准执行,一次上站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分为:合格、水面舰艇人员合格、特种部队条件兵合格、不合格。

三、特别提醒
入学后1个月内需完成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也会被取消资格。
体检不收取费用。考生在体检前3至5天会接到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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