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转参职工社会保险后,可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停保后原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保留,待达到条件时按政策衔接。
一、转参职工社保后停保的适用情形
参保人因就业等原因已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停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办理材料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2.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3. 户口簿

以上为基本材料,转参职工社保情形无需额外提供其他证明。
三、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社保→社保业务大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停保原因类型修改,选择「转参职工社会保险」原因并提交。
线下:禅城区到户籍所属镇街服务中心窗口,顺德区到所属村居委会或政务大厅通办窗口。
四、注意事项
1. 停保业务不收费。
2. 禅城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结果以短信通知。
3. 禅城区须在每月1-24日提交申请(遇节假日提前)。
>>> 2026年佛山居民养老保险停保条件及适用人群
>>>2026年佛山居民养老保险暂停参保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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