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中,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的10类学生入学政策及所需材料汇总,含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等各类入学优待政策。
准入类学生入学政策及材料
序号
对象
入学政策
提供材料
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省双拥办印发的《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落实
根据西安警备区认定军人名单分类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2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落实

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认定名单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3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落实
根据市公安局认定名单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4
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居住材料,户籍材料
5
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营业执照,居住材料,户籍材料
6
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区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残疾证,居住材料,户籍材料
7
华侨适龄子女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市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华侨与入学儿童少年关系证明,居住材料
8
香港和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材料
9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材料
10
外籍人员子女
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监护人与入学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居住材料
材料说明
- 户籍材料:公安部门办理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等。
- 居住材料:①由公安部门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②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
- 其他材料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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