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
(一)幼儿教师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乐于奉献,团队合作意识强,持有教师资格证。
3.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工作经历
条件特别优秀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有公办园经历、教科研潜力、艺术特长(音乐、舞蹈、啦啦操)等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2.网络报名:个人简历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49113482@qq.com。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幼儿园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幼儿园。
3.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岗位任职资格证书、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或相关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返还)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四)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两江新区同茂幼儿园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工资面议,缴纳五险,享双休、节假日、专业培训等福利。
本公告由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23105673(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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