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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南陵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秋招报名指南

来源:录岸网 2026.06.20 17:19:57 阅读:91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南陵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县幼儿园2026年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学前〔2026〕4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本方案招生单位为籍山镇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籍山幼儿园、籍山镇金街华府幼儿园、籍山镇宇培幼儿园、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籍山镇春谷幼儿园、籍山镇和顺幼儿园、籍山镇城北幼儿园、籍山镇嘉汇城幼儿园、籍山镇东城壹品幼儿园。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幼儿园优先满足3-5岁适龄幼儿入学需求。

  小 班: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

  中 班:满4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

  大 班:满5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经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批复的幼儿园,如出现小班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幼儿园有空余学位和师资等条件,可酌情招收未满三周岁的幼儿(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出生)。

  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籍山镇城区户籍(户籍范围的确定参照“南陵县城区202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范围”进行认定);

  2.非籍山镇城区户籍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籍山镇城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3.外来人员适龄幼儿

  (1)县内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界定条件需满足以下两项:①在县城区企业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备案);②在我县正常参加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2)县外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务工的界定条件除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在籍山镇城区内的租房合同;

  (3)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①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有固定的经商场所。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和实际承载能力,籍山镇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计划招生共1000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方式

  9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按计划数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经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批复的幼儿园,小班实际招生数未达计划招生数出现缺额,若符合报名条件的托班幼儿数超过缺额数,则通过电脑派位补足缺额数;若符合条件的托班幼儿数不超过缺额数,则直接录取。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6月11日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nlx.gov.cn/)、“南陵教育”和“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5日—6月18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本次招生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报名方式。

  (1)线上:幼儿监护人关注南陵教育、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扫描报名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二维码详情见附件2)

  (2)线下:幼儿监护人在登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幼儿园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信息由各幼儿园汇总)。

  3.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采取“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

  (三)现场资格复审

  1.幼儿监护人在6月22日(9:00—17:00)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复审。仅在线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幼儿户口簿原件和户主、幼儿页的复印件;

  ⑷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条件的人员需提供:

  县内在县城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在县城区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且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县外在县城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除提供以上两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在籍山镇城区内的租房合同。

  ⑹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固定经商场所的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2.幼儿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幼儿园登记、复审。

  3.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4.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于6月23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张贴,接受社会监督。

  (四)电脑派位

  1.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后,实行电脑派位,时间:2026年6月30日下午2:30(暂定),地点:籍山镇中心小学。电脑派位工作在南陵县教育局和籍山镇招生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2.电脑派位参加人员为:南陵县教育局、籍山镇招生领导组、籍山镇中心小学及各招生幼儿园代表;并邀请

“两代表一委员”、幼儿监护人、幼儿园教师代表等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由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派位工作开展纪律监督。

  3.当场公布获得电脑派位预录取的幼儿名单,并通过各招生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注:如各园实际招生数均不超过计划招生数,则不开展电脑派位工作。

  (五)报到注册

  已录取的幼儿,报到注册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各幼儿园公众号通知为准。

  六、组织领导

  在南陵县教育局和籍山镇招生领导组领导下,籍山镇中心小学组织协调籍山镇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实施招生工作,成立籍山镇中心小学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组,下设办公室。制定《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报请南陵县教育局和籍山镇招生领导组同意后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

  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派位数据管理等工作,有幼儿参加本次招生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工作人员,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园,不受名额限制,不参加电脑派位:

  1.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一孩已在我镇公办园就读,其二孩报名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

  4.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中任一孩满足条件,优先安排入园;

  5.其他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园。

  以上符合相关政策优先保障的幼儿人员由南陵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八、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籍山镇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3.招生咨询电话: 南陵县教育局 0553-6839135

  籍山镇中心小学 0553-6827185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1.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2.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报名二维码

  3.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本地资讯】南陵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6秋招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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