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持有平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在惠东县工作、投资或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免试入读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
报名对象:平山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符合在惠东县工作、投资或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7月6日至10日(10日下午5:30止)
报名方式:监护人在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户籍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据实填报相关信息。亦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惠教育”微信公众号,在“惠教育”微信公众号主界面,申报地区选择“惠东县”,进入“户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平山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符合在惠东县工作、投资或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监护人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可于7月11日至12日携带报名所需审核材料到服务范围学校。
提交审核材料
1.平山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监护人在网上预报名后,还需在7月11日至12日内将审核材料提交至报名学校,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若监护人提交材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中所填信息不一致,学校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信息更正。报名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分别如下:
(1)小学一年级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无具法律效力材料印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法定关系的,需提交适龄儿童的出生证,下同。
②住房保障材料(以下其中一项为准,下同):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原则上不少于50%。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受理回执)。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租房户提交《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缴税发票(租房户必须是在申请学校所在地圩镇(县城)没有产权房)。监护人如有多套房(含自建房、小产权房)的,以产权房为准。
(2)初中七年级
①小学毕业生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②住房保障材料。
③《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此表由学生毕业学校打印交由其监护人,须加盖学校公章,下同)。
2.符合在惠东县工作、投资或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保障材料。
(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报名七年级提交)。
(4)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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