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填报分为户籍类和随迁类两大类型,不同类型所需提交的资料不同,家长需提前准备相应材料。
一、户籍类所需资料
户籍类适用于具有长安区户籍(不含已移交开发区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类型
所需资料
户籍和居住地一致
持有的长安区(不含开发区)户籍资料;自有住房证明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购房凭据等;长安区农业户籍村民子女,提供自家住房的确权资料或房屋照片)
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
同上
其他
同上
二、随迁类所需资料
随迁类适用于西安市以外户籍,以及我市周至县、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类型
所需资料
省外户籍
居住材料: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但可以作为积分入学的依据。
户籍材料: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社保材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作为入学的必备材料,可作为积分入学的依据。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入学,应知晓在我市中考报名的政策规定。
省内、西安市外户籍
同上
周至县、蓝田县户籍
同上
三、重要提醒
1.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入学,须知晓并遵守我市中考报名相关政策规定。
2. 房产材料和社保材料虽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但可作为积分入学的依据,建议家长尽可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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