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必备材料,入学压力较大区域实施积分或平台标签入学,家长可自愿提供非必备材料作为统筹排序依据。
一、必备材料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莲湖区办理的有效期内《陕西省居住证》(不含莲湖区行政服务范围外的小区)。
2.户口簿:随迁子女与持居住证的父母一方同一户口簿。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必备材料(统筹排序依据)
入学压力较大区域实施积分或平台标签入学。随迁子女家长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以下材料,统筹入学时根据家长提供的对应材料进行排序:

1.监护人房产佐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
2.监护人社保佐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安市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监护人经营或务工佐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西安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三、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来源于莲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附件3《莲湖区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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