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参与条件
2026年6月1日至9月29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自贡市辖区内依法经营的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单张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个人真实消费取得、合法开具的、抬头为消费者个人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二、可参与的发票类型
本次有奖发票抽奖仅接受零售、餐饮领域的真实消费,且通过自贡市行政区划内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正常经营企业、个体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参与。
参与范围包含票面名称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数电发票。
三、发票需满足的要求
1. 发票需加盖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 附带二维码、20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标准票面要素
3. 基于真实消费开具
4. 开票日期为2026年6月1日至9月29日
5. 购买方名称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
6. 价税合计栏金额100元(含)以上
四、不能参与的发票
1. 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
2. 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3. 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4. 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5. 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 自贡有奖发票抽奖指南
>>> 宜宾有奖发票参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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