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采用自主招生录取方式,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一、录取依据
实验班录取依据以下三项内容综合评定: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 综合素质评价
3. 学校自主招生测试

二、志愿填报
报考实验班的考生需填写《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志愿表》。
志愿表是报考的必要材料,未填写志愿表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实验班录取。
三、录取方式
实验班采用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报送
各校录取结果报送时间为全市统一填报志愿开始后第二天。
五、监督机制
各招生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实验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各校招生章程公布的申诉渠道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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