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5号)于2026年7月到期。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确保补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需对原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我厅研究后起草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处室:养老保险处
联系电话兼传真:0898-65229361
电子邮箱:hnsrstylbxc@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66办公室(收件人:养老保险处,邮编:57020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
附件:
1.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5号).pdf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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