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初中阶段转学分为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以及外区外省市转入两种情况,办理地点和时间安排各有不同,家长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途径。
一、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
办理时间:6月30日(周二)前
由学生监护人向就读学校(转出学校)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由原就读学校统一将材料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二、外区、外省市转入本区
办理时间:7月6日(周一)至7月10日(周五)或 8月20日(周四)至8月21日(周五)
办理时间:每天9:00-11:30,13:30-16:30
办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103室)
监护人需持转学申请材料前往办理,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中学生转入申请表。
三、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学生户口簿、父或母户口簿、居住类自购房产证、监护人联系电话、原学籍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及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
外省市户籍学生:学生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学生及监护人上海市居住证、120分积分达标通知书、住房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原学籍学校材料。
四、审核与报到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各接收学校于8月26日(周三)至8月27日(周四)与申请家庭联系,落实转学报到要求。
五、注意事项
1. 初中升九年级及九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2. 外省市转入学生因教材差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确定就读年级。

3. 转学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咨询电话:62601510
>>> 普陀区2026年暑假期间办理中小学转学手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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