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排序录取入学:
(一)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A类);
(二)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的适龄儿童(B类);
(三)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C类);
(四)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D类);(五)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E类)。
各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以上顺序,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各类适龄儿童,学校要依据政策向家长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且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对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不再进行二次调配,对不按学校报名要求报到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在七里河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二、录取流程
(一)本区户籍、照顾政策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流程七里河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甘肃政务网或甘快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报名,(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片区学校(只选一所学校)。
2.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持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学校依据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对各类别适龄儿童进行排序。3.招生入学: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对户籍是七里河区的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无法将某一类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则按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顺序,依次录取。超计划及优抚政策照顾对象、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个学位政策和因故放弃报民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4.注册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或短信提示到学校报名注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流程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甘肃政务网或甘快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报名(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与居住证地址对应的片区学校(只选一所学校)。
2.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学校依据购房时间和居住证签发时间,对报名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3.招生入学: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顺序依次录取。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4.注册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或短信提示到学校报名注册。
三、网上报名需准备的证件资料
(一)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或网签过的购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的如有户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市四区无房证明。
(二)本区乡镇特殊情况
因我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居住地小学已整合撤并,家长在七里河城区务工且户籍是本区乡镇整合撤并小学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城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区拆迁办签订的拆迁协议或当地学校整合撤并证明(学校整合撤并证明由当地中心校出具)。
(三)优抚政策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需提供:市双拥办或市教育局照顾政策文件和相关证件。(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原籍本人户口簿原件、现住地监护人居住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等无效)、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含)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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