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幼儿园招生对幼儿年龄、户籍及健康状况均有明确要求,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方可申请学位。
一、年龄要求
公、民办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即年满3周岁。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户籍及居住条件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海口市户籍幼儿: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实际居住。
2.非海口市户籍幼儿: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实际居住。
3.港澳台侨、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三、健康体检要求
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需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取得合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虚假信息将影响录取资格。
2.幼儿及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是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的重要依据。
3.各区教育局可能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细化条件,家长需关注所在区的具体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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