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很多小伙伴们都会选择贷款买房,当然也会有一些小伙伴们选择全款买下来,那么成都全款买房需要购房资格吗,小伙伴们可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自成都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后,各网络平台上“借名买房”“代持住房”“众筹购房”“延迟备案”等帮助解决购房资格的相关信息层出不穷,误导部分民众通过违规手段购买成都房产。近日,一起关于“无购房资格却在成都全款买房”案件引发舆论关注,没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李先生夫妇因轻信“通过非正常手段解决无资格购房问题”全款购买了某楼盘商品房,然而两年多时间无法取得房产证,就连购房合同至今也未网签备案,带来无法落户、上学困难等问题。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真的靠谱吗?
经成都高新法院审理,该案件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但由于当事人不具备在成都高新南区购房的资格,虽双方履行了支付房款和交付房屋等部分合同义务,但因政策限制,开发商无法为当事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应当属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由于双方均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具有过错,故应各自承担相应损失,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向开发商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同时开发商应向当事人返还购房款并支付从交付房款之日起计算至房款全部返还之日止资金占用利息。成都高新法院指出,成都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3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后,即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开发商和购房者作为案涉房屋买卖双方,均应知晓该限购政策,而事实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还签署了暂缓备案的相关文件,由此可进一步推断出双方明知限购政策而心存侥幸、主观上故意违背,因此付出了较大代价。法院在此提醒,切勿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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