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方面为了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现对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计发标准进行了新的调整,新的租赁补贴计发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与成都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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