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垃圾分类开始,就是我们生活的一种改变。合理使用与分类垃圾,可以让地球减轻伤害。那么,近期成都又出台了有关于大件垃圾的相关规定,一起来学习一下!为了你我,也是为了这个地球。

大件垃圾有哪些?
大件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1米、整体性强需要经拆解处理的低价值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如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书)柜等。
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不适用该《办法》。
大件垃圾该往哪里丢?
《办法》明确,禁止将大件垃圾投放在一般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随意丢弃堆放。如有大件垃圾,可以将其投放至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或者送至大件垃圾处理厂,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由收运企业上门回收。
有条件的单位、住宅区可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社区应当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街道(镇)集中设置。投放点应设置标示(志)指引牌,设置围挡遮蔽,保持投放点位及周边环境整洁。
成都提倡和鼓励通过预约将大件垃圾送至大件垃圾处理厂。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推动建设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大件垃圾收运处理报价查询、预约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上门收运等功能,为市民提供公开透明的服务价格信息和便捷的上门回收服务。
《办法》明确,各街道(镇)应当根据大件垃圾产生量和收集频率确定集散点规模,保证至少设置1个大件垃圾集散点,提供大件垃圾暂存中转功能。集散点应当设置计量系统,详细统计进场及外运的物料数据信息。在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允许集散点进行简单拆解。
大件垃圾乱扔,该谁来管?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大件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诉和举报。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责任区内有随意投放大件垃圾现象后,应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大件垃圾投放点按《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明确的内容确定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负责投放点的环境卫生等相关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并按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大件垃圾收运量、收运单位、收运车辆等相关信息。
大件垃圾处理运营企业应当在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安装、运行在线视频监控设备,且不得擅自拆除、改装、闲置或者损毁。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应距离周围民用设施八十米以上。大件垃圾拆解后不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残渣,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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