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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违停消除申报”哪些情形不适用

来源:录岸网 2021.07.05 13:24:37 阅读:6次

  近期,成都为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质量推动“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成都交警聚焦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停车入位好习惯,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违停消除申报”柔性化执法措施。

  >>>“违停消除申报”流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停消除申报”不予采纳,公安交管部分将依法严格处罚。

  

  1.在盲道、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停放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停车场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的;

  3.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停放的;

  4.一日内有两次违法停车行为的;

  5.因违法停放严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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