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系统完善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成都市相关政府对人才安居准入资格进行了高效、准确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人才安居工程是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条件:
1、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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