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目前关于2021年成都市新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二、坚持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民同招
工作实施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确定入学对象
2、户籍儿童网上报名
3、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公办小学入学户籍材料现场审核
5、住房入学儿童预登记
6、统一组织录取
二、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
1、信息采集
(1)网上采集;(2)住房入学信息采集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3、组织录取
(1)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4、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13—14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以及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关心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
2、残疾儿童入学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4、集体户子女入学
5、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拆迁安置人员子女入学
新津区2021年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新津区2021年小升初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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